投票是團體的一個決策過程,藉由投票的過程,整合了個人的偏好。在生活中,除了選舉以外,其它像是搜尋引擎也算是一個投票機制。當你點進去一個連結、分享一篇貼文等等,就相等於對該內容投了一票。這裡的「投票」不侷限在那種你真的投進投票箱那種投票,而是廣泛指集體決策。接下來將稍微討論兩種常見的投票目的,及其可能遇到的問題。
有一種投票是為了決定出「一個」對象,像是選舉選出一個候選人。
假設有三個被選的對象:X, Y, Z,
有三個人 A, B, C 要投票,他們分別對 X, Y, Z 的偏好排序為:
依照這個情境,會選不出 X, Y, Z,因為 A,B,C 的志願序產生了「循環」。這個情境符合孔多塞悖論(Condorcet Paradox)。投票者的偏好出現循環,導致決定不出結果。
假設我們要讀大學,共有 X,Y,Z 三間大學在你的候選名單,你要選出一間大學。你思考許久,整理出三個切入的點:獎學金、學校排名、校園環境。
你有這些資訊可以拿來判斷選哪一間大學。這時很重要的是你「先」用哪一項來看。
結論是你排篩選的順序很重要!
前面的討論告訴我們排序可能會出現 cycle。那如果改成每個投票者根據他的偏好給不同選項不同分數呢?假設有四個選項可選:W,X,Y,Z,分數的給定範例如下:
這樣基本上就能解決前述的循環問題!
但是又出現一個缺點—有操弄空間。
假設有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共五個人投票,其中甲、乙、丙的排序是:
而丁、戊兩個人是 X 派的,他們希望 X 勝選。這時有個操作空間:因為 W 是 X 的最大競爭對手,X 派的這兩個人無論覺得 W 好不好都直接把 W 排到最後面。
我們現在來計算總分,在甲乙丙的投票中,W 共獲得:$3 \times 3 = 9$ 分,X 共獲得:$2\times 3=6$分。在丁戊的投票中,W 共獲得:$0 \times 2 = 0$ 分,X 共獲得:$3\times2=6$ 分。全部加在一起:
由 X 獲勝。但仔細觀察你會發現,大多數人覺得 W 比 X 好,但 X 卻贏了!所以這是用分數排序可能的缺點。
在爾虞我詐的政治戰場上,事情不會這麼簡單的!X 的支持者知道可以用這種方式操弄投票,那 W 可能也瞭如指掌,也可能做一樣的操弄。最後會發生很神奇的事情,就是 W 和 X 的總分都不會太高,反而是中間的其他人例如 Y 或 Z 贏得這個投票。下一段我們試著來討論這種情況。
兩邊陣營分別都把對方評得很低分:
總分會變成:
竟然是 Y 獲勝!
本篇討論數個投票方法,每個方法都各有優缺點。對投票這個主題有趣的人可以查閱更多資料進入更深入的探討。